昨日,省政府官方網站發布《關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戶城鎮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從2012年起,高技能人才入戶就業地城鎮實行準入制,原則上不受入戶指標、職業(工種)限制,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隨遷。
《意見》所指的高技能人才是指在企業中具備精湛的專業技能、發揮關鍵作用、能夠解決生產操作難題的人員,主要包括取得高級工、技師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。只有具有技師、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技能人才,或是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,在入戶地穩定就業、45周歲以下的技能人才就可入戶城鎮。另外,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的省內技工院校、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入戶。廣州、深圳市可結合實際確定申請入戶的就業年限。對在當地就業達一定年限、作出較大貢獻的高技能人才應適當放寬年齡限制。
該《意見》明確,從2012年起,高技能人才入戶就業地城鎮實行準入制,原則上不受入戶指標、職業(工種)限制。暫不愿入戶的高技能人才,可按相關政策享受相應公共服務。經核準入戶的高技能人才可將戶口遷入入戶地自有合法住房、親戚朋友家庭戶口、用人單位集體戶口或政府指定的戶口,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隨遷。各地在辦理異地務工人員入戶手續時,不得在地級以上市政府已公布的條件外附加任何限制條件。